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2-28 15: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通过条文我们可知,有形动产就是可以移动的物品。而不动产是指房屋建筑物等不能移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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