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12-06 18:03

您好
今年7月退回部分款项但没有红冲发票的情况,不能直接冲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本年度内,且未超过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一般为一个月),应该按照如下账务处理:
  1.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和成本。同时,根据退回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冲减库存商品科目。
  2.将红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以前年度,应该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1.对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同时调增库存商品科目。
  2.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调整,将调减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金额填报在附表一的第5栏和第6栏。
  3.对今年的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不需要进行调整。

淡定的口红 追问

2023-12-06 18:11

那今年7月的退回,现在可以红冲发票,重新开票后  分录怎么做

王超老师 解答

2023-12-06 19:26

你们当年做的是什么分录?

淡定的口红 追问

2023-12-07 08:55

做的主营业务收入

王超老师 解答

2023-12-07 09:08

那你重新开的发票,仍然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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