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3-12-07 15:20

您好同学,计算结果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4000)X(1+5%)/(1-30%)=61500
应纳消费税额:61500X30%=18450
应纳增值税额:61500X13%=7995
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如无其他应税项目:
计算应缴纳增值税额为:7995-340=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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