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建筑行业,对于增值税的处理还是不懂,比如进项是37829.24元,销项是267488.28元,简易计税是111409.85,月度终了怎么处理,显然这个是要在下月交341068.89元税的,分录怎么写
微心情
于2018-03-07 09:00 发布 658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3-08 20:31
销项267488.28-进项37829.24+简易征收267488.28=497147.32元。这个是下月缴纳的。
账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金额=销项-进项)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金额=销项-进项);次月缴纳的时候,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销项-进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简易征收(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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