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箱,销售90箱给丽江烟草专卖局,不含税销售额2万元/箱。销售50箱给昆明烟草专卖局,不含税销售额1.625万元/箱。(2)领用10箱红塔卷烟抵偿A公司债务15万元。(3)新研制金标阿诗玛卷烟,未投放到市场销售。领用330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生产成本为3.63万元,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10%。(4)收购烟叶10吨,开具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委托四川中工业有限公司将烟叶加工成红河卷烟,支付受托方不含税代垫辅助材料和加工费8.51万元。委托方本月收回50箱卷烟,受托方无同类卷烟销售价格。(5)销售10箱红河卷烟,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箱。(6)当月购进已税烟丝5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税额19.5万元。期初烟丝库存成本353万元,期末烟丝库存成本288万元。填写申报消费税纳税
风趣的店员
于2023-12-14 08:57 发布 257次浏览
- 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2-14 09:08
1、20000÷250标准条/箱=80元/标准条 适用甲类卷烟 税率56% 150元/箱
2、16250÷250标准条/箱=65元/标准条 适用乙类卷烟 税率36% 150元/箱
3、金标阿诗玛卷烟=36300÷330条=110元/条 甲类卷烟征税
4、15000÷250标准条/箱=60元/标准条 适用乙类卷烟 税率36% 150元/箱
业务1
甲类卷烟消费税=90*2*56%+90*150÷10000=102.15万元
乙类卷烟消费税=50*1.625*36%+50*150÷10000=30万元
业务1合计缴纳消费税=102.15+30=132.15万元
业务2
抵偿债务按照同类卷烟最高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按照2万元/箱*10箱*56%+10*150÷10000=11.35万元
业务3
新研制的卷烟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就要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36300*(1+10%)+330*0.6元/条)÷(1-56%)=9120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91200*56%+330*0.6元/条)÷10000=5.127万元
业务4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3+8.51)/(1-30%)*30%=17.79万元
业务5
委托收回卷烟成本=(30+3+8.51)/(1-30%)÷50箱=1.186元/箱
销售金额1.5万元/箱高于收回成本1.186元/箱 要缴纳消费税
同时委托加工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抵扣金额=17.79÷50箱*10箱=3.558元
应缴纳消费税=10*1.5*36%+10*150÷10000-3.558=1.992万元
本月可以抵扣烟丝的消费税=(353+150-288)*30%=64.5万元
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32.15+11.35+5.127-64.5)+1.992=86.1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