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和乙公司关于定金的约定中,发生定金效力的数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在乙公司支付10 万元前,是否有权中止交付快递柜?并说明理由。 (4)对于柜门无法打开的快递柜,乙公司是否有权在要求甲公司维修的同时,主张赔偿 800元损失? 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将违约金增加至2.5 万元?并说明理由。 (6)丙银行的抵押权效力范围是否及于快递柜?是否可以在实现抵押权时将快递柜与楼房一并处分?并说明理由。
海之韵
于2023-12-31 11:45 发布 564次浏览
- 送心意
胡东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CMA,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2-31 11:53
(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于2022年4月23日成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本案中,甲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向乙公司送达盖章后的合同书,乙公司于次日(即4月23日)将合同书送达甲公司处,甲公司盖章后该合同成立。
(2)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数额为15万元,发生定金效力的数额是15万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发生定金效力的数额是15万元。
(3)甲公司在乙公司支付10万元前,有权中止交付快递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案中,双方约定在乙公司再支付10万元之前,甲公司有权中止交付剩余4套快递柜,因此甲公司在乙公司支付10万元前有权中止交付快递柜。
(4)乙公司有权在要求甲公司维修的同时主张赔偿800元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本案中,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快递柜出现故障,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因此乙公司有权在要求甲公司维修的同时主张赔偿800元损失。
(5)乙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将违约金增加至2.5万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本案中,乙公司的损失只有2.5万元,因此不能要求将违约金增加至2.5万元。
(6)丙银行的抵押权效力范围及于快递柜,可以在实现抵押权时将快递柜与楼房一并处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抵押人合法占有的房屋等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本案中,智能快递柜被安置在该楼房门口,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因此丙银行的抵押权效力范围及于快递柜,可以在实现抵押权时将快递柜与楼房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