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集团的总部设立在中国境内,从事生物制药及高级投资等盈利能力强的项目,2022年和2023年均盈利1000万。股东一致决定在A国新设一个常设机构B,但该机构的组织形式却一直存在着争议,使得该项决策迟迟没有实施。假设该机构在设立初期利润为负,合理预计2022年将亏损300万,2023年盈利200万,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不考虑预提所得税,请回答以下问题: (1)若将B登记成为子公司,计算2022和2023年集团的税款总负担;(2)若将B登记成为分公司,计算2022年和2023年新华集团的税款总负担
兴奋的发箍
于2024-01-02 23:54 发布 293次浏览
- 送心意
泽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1-03 01:29
同学你好本题解答如下:
(1)2022年税负=1000*0.25=250万元
2023年税负=1000*0.25+200*0.2=290万元
(2)2022年税负=(1000-300)*0.25=175
2023年税负=1000*0.25+200*0.2=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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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分公司 非独立核算是不享受小微的。 要和总公司一起汇总 符合小微按5%或者1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20-06-08 19:00:46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所得税税率按25%
2020-07-15 10:01:04

您好,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率是25%。
2019-07-12 19:52:07

你好,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是25%
2022-03-17 20:40:16

你好,1、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
子公司当年亏损,不缴纳所得税,其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B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集团公司整体税负=250万元。
2、设立分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B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600)×25%=100万元。
3、比较B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缴纳的所得税比设立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多缴纳150(250-100)万元。
所以选择设立分公司
2024-05-05 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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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华老师 解答
2024-01-03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