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下筹建期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土地上自建厂房,按照对应建筑土地面积交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对应配套费的契税应该计入什么项目呢 您好!筹建期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自建厂房购入的土地,在会计处理上,土地的取得成本、建筑成本以及相关税费通常应当一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具体来说: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常应计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待厂房建设完成后,按对应厂房部分区域转入固定资产-厂房账户。 2. 契税:作为购置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同样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在厂房竣工入账时,应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厂房的成本。 整体来说,这些费用是整个厂房成本的组成部分,在资产最终确认时,会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项目。如果还有更具体的信息或者其他会计处理上的疑问,可以进一步提问。 那就是都先放在建工程 那如果在购入土地上动工,只动工了一部分(取得施工许可),还有一大块土地空着还没动工(未取得施工许可),那这一大片土地的摊销应该都计入在建工程吗
欢总在笑
于2024-01-05 17:08 发布 38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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