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某企业“本年利润”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为3450000元(不含所得税费用),贷方发生额为6780000元;“利润分配”账户的年初贷方余额为1230000元;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30%向普通股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项目的金额。 (1)本年利润总额= (2)所得税费用= (3)提取的盈余公积= (4)分派的现金股利= (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安静的猫咪
于2024-01-06 11:45 发布 2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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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解答
2024-01-0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