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有些公司是同一个法人,销售出去的产品,会先从法人名下的生产企业销售到法人的贸易公司,再卖给客户,请问这样通常是有什么用意呢?
弄花香满衣
于2018-03-16 17:12 发布 185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16 17:13
你好,生产企业可以用购进的材料发票抵扣,而贸易企业需要购销一致,通过中间生产企业过一道,就可以抵扣更宽范围的进项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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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生产企业可以用购进的材料发票抵扣,而贸易企业需要购销一致,通过中间生产企业过一道,就可以抵扣更宽范围的进项发票了
2018-03-16 17:13:54
同学你好:只要销售的产品在你们的经营范围里即可。生产企业可以自产,也可以委外加工,或者直接采购成品销售。
2021-07-23 10:19:33
您好,您是什么问题呢?
2021-08-24 05:49:11
你好 ; 这样 实际就是考虑单独成立公司去核算; 这样可能会降低税负的 情况。 实际中 很多这样的操作的
2022-04-01 11:21:58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方面可以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可以提升自己产品质量,把生产企业的产品再以自己品牌出厂,以此来提升客户对公司的信任。
2023-03-20 1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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