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1-15 14:32

基本情况: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成立的,股东是两个自然人,2014年增资到5000万,资金已到位,之后中间经历了几次股东的变更,但都只是在工商局备案,公司并未收到新股东的投资款,2015年9月,又新增加了一个新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5000万保持不变,只是做了股权变更,然后这个新加入的法人股东打了100万的项目款进来,请问这100万我是做实收资本还是资本公积?为什么?(实际新进来的法人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资金不止100万)

邹老师 解答

2015-11-15 14:38

做实收资本
不允许实际出资低于所占的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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