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东方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著名的销售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2000元税款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17年11月30日付款。2017年6月1日,东方公司应急需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以应收乙公司货款为质押,取得四个月流动资金借款35万元,年利率为6%,每月末偿付利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东方公司与应收债权质押有关的会计处理。
兴奋的板栗
于2024-01-12 20:48 发布 253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肯定是不能填写零申报的。
2021-12-13 14:27:13
您好!不能抵扣。
2016-11-19 09:12:52
你好同学
借银行存款 35 贷短期借款 35
每月末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0.175
贷银行存款 0.175
2024-01-12 20:55:58
一般纳税人取得材料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
2019-08-06 20:51:05
你好,普通发票的销售必须做销项税额的
销项可能是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两种都是计入销项税额的
2017-09-30 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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