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往来在汇总报表时能不能抵消? 老师:在编制汇总报表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以及内部交易金额确实需要进行抵消处理。这个过程通常被称为内部交易的“合并抵消”或“消除”。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集团单位对外报表反映的是与外部单位的真实交易情况,而不是集团内部的往来。 具体来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应收应付、收入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的内部往来和交易,在汇总报表中都应该进行相应的抵消调整。例如,分公司向总公司销售商品所形成的收入和成本,在汇总报表层面要进行抵消,不应体现在整个集团的利润中。 请注意,如果汇总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之间存在未了结的内部往来,这部分往来余额也应当在报表中进行抵消。 有没有什么依据?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4-01-15 17:15 发布 753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1-15 17:37
https://lvshi.sogou.com/article/detail/7PCOELO5T161.html
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这是关于合并报表的规定,同等业务也适用于总分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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