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的佣金是否可以按劳务费用给其发放(不签劳动合同,签劳务合同)?其个人所得税让其自己去缴纳是否符合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佣金是否可以从公司账上走账?谢谢了!我的想法是1:如果销售人员签订劳务合同,那么佣金就有公司代扣代缴后汇款 2:如果不代扣代缴,就由当事人去税务局开劳务发票交回公司,公司凭此发票再汇款老师:不知还有没有其他方法?
刘泳杉
于2018-03-26 09:28 发布 141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公司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01-21 14:03:15

同学你好!劳务费这个个税 属于预扣的
个税预扣=(45-在税局交的增值税等)*(1-20%)*40%-0.7
当然 这个预扣个税 并不是最后的结果
年度结束 需要和自己的工资等四项收入合并 重新计算个税 然后 和预缴的个税比较
多退少补的哦
2021-01-15 11:05:15

公司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01-21 14:02:57

查到数据会让你单位交纳。
2019-12-11 15:11:12

你好 是从你支付给个人劳务费金额里面去扣除 扣除后的金额支付给个人
2019-08-14 1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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