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谢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1-29 18:48

您好,无论被审验单位是否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无论实物出资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被审验单位能否获得抵扣,存货等实物出资的作价金额不应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蜗牛! 追问

2024-01-29 18:51

谢谢老师,请问这个依据是什么

谢谢老师 解答

2024-01-29 18:54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实质是纳税人对国家享有的一项债权,该债权将在未来通过抵减销项税额的方式进行结算。因此,如果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出资额,则其实质是以对第三方(国家)享有的债权出资,但现行的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于以对第三方的债权作价出资并无规定,目前实际上并不允许该种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中所指的可转为股权的债权,仅指“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通常理解目前尚不包含以对第三方依法享有的债权出资);并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通过认证和获得抵扣之前,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将进项税额计入出资额的做法存在瑕疵。

蜗牛! 追问

2024-01-29 18:56

有对应细则、准则吗

谢谢老师 解答

2024-01-29 18:58

您好同学,暂时没有找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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