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老师好,此问题在学堂已提问过,再次请教学堂老师。老师,某公司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承租方、使用方三方签订,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将租赁房屋交付使用方使用,出租方对承租方开票,由承租方支付租金并列支费用,合同条款约定租赁房屋发生的使用毁损安全义务均由使用方承担,承租方仅仅支付租赁费,承租方与使用方是关联公司,请问老师此笔租赁费能否在承租方税前扣除?我个人认为此项赁租资产与承租方的生产经营不相关,不能在承租方列支。请老师赐教!谢谢
风花雪月
于2024-02-06 17:31 发布 15268次浏览
- 送心意
立峰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02-06 17:32
你好同学,发票、合同、资金和业务四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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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税前扣除的
2016-08-05 15:31:22

你好,取得公司发票可以税前扣除,走现金支付
2019-06-27 08:09:07

按租赁期均匀摊销,可以税前扣除
2018-11-27 16:04:04

你好 个人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给你们 或者是你们去代开发票承担税费 要合理的税前扣除必须要有合理的发票才可以的 没有的话 汇算要调增处理
2020-07-10 09:12:52

需要有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2020-03-24 17: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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