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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荷花
于2024-02-21 11:16 发布 538次浏览
高辉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2-21 11:19
你好,需要的,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
活泼的荷花 追问
2024-02-21 11:21
我的意思是电子税务局 税务登记信息 是独立核算 这个影响企业所得税汇总吧? 如果不影响企业所得税汇总,那是影响企业所得税就地分摊吗?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1 11:23
你好,都不影响,还是按照老标准分摊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执行。因此,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
2024-02-21 11:24
那老师 我们符合上年度是小微企业,但是不符合增值税不在当地缴纳,也可以选择不就地分摊吧?
2024-02-21 11:28
你好,汇总是指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受影响,增值税都是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的
2024-02-21 11:30
老师 就是说不管税务登记的是否独立核算 总公司都要编制合并报表 去申报企业所得税 ,然后出利润分配表,分公司去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不对?
2024-02-21 11:32
你好,是这样理解的。除非你们当地有特殊政策,一般都是按照这个
2024-02-21 11:52
谢谢老师 非常满意
2024-02-21 11:53
你好,祝您工作顺利
2024-02-21 11:56
老师 我再多问您下 如果我们符合 2012 57号文件 企业所得税 就地分摊,我们享受总公司优惠税率吗?
2024-02-21 12:08
你好,能把符合的情况说下么
2024-02-21 12:37
首先不是小微企业,分公司开发票后 ,增值税不是0报啦 应该就不符合文件中: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分公司,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2-21 12:45
你好,这类情况一般实务中都不注册公司,也不生产经营,更不会开具发票的。直接和总公司做为一个主体纳税核算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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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辉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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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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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