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高辉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2-28 14:31

你好,可以根据需要,如果分公司不开发票的办事处,选择非独立核算
如果是独立经营开票销售,选择独立核算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4:33

不管哪种核算都可以开设银行账户是吧?都可以做贷款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4:34

你好,可以的,和贷款其他关系不大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4:36

非独立核算下,分公司的费用报销都提到总部吗?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账务处理上怎么操作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4:37

你好,就是分公司的所有费用报销等都在总部公司,
所有的费用等在总公司做账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4:40

非独立核算下,分公司费用开总公司发票是吧?没明白这个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设立有什么好处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4:41

你好,对异地用工会方便一些吧,人员更有归属感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4:46

公司要设立分公司开票,是不是就选独立核算?分公司自己报税(个税 增值税所得税),总公司报财报的时候合并财务报表即可,感谢老师回答!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4:47

你好,分公司自己报个税 增值税等  除了企业所得税要在总公司汇算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4:51

非独立核算也是分公司自己报个税 增值税等  企业所得税要在总公司汇算?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4:54

你好,是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在总部统一核算,其他的分公司自己交,和子公司都一样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5:00

您好,老师,我想确认下,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区别在哪呢?都是自己报增值税 个税,总部报所得税,有点蒙圈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5:04

独立核算,你可以按照子公司理解报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企业所得税是在总部汇缴
非独立核算,你可以理解为不开销售发票,所有的费用都在总公司处理,就是一个落脚地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5:15

老师,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往来入什么科目?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5:15

你好,通过其他往来款核算
其他应收款

可靠的高山 追问

2024-02-28 15:31

老师,合并报表怎么操作,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加到总公司,同时抵减他们之间的往来;利润表也是子公司的加到总公司,对吧?

高辉老师 解答

2024-02-28 15:36

合并报表涉及的很多,发你资料看下吧
合并报表中对内部交易的抵销



合并报表永远是从合并主体的视角来看待内部交易的。如果交易对方是子公司,则将交易双方视为一个合并主体,内部交易视为财产在合并主体内部的位置转移,内部交易所带来的影响应均不予确认。


假设出售方将原价8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货款现付。那么出售方和购买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出售方:


借:营业成本800
  贷:存货 800
借:银行存款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购买方:
借:存货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出售方+购买方:


借:营业成本800
   银行存款 1000
存货 1000
 贷:存货800
     营业收入1000
     银行存款 1000
简化后:
  借:营业成本800
      存货 200
    贷:营业收入 1000


这就是内部交易给交易双方带来的影响,从合并主体的角度视该交易并未发生要予以抵销,完全不予确认。故而做全部相反的分录。


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1000
    贷:营业成本 800
        存货 200


显然,抵销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是内部交易形成的出售方营业收入,抵销的营业成本800万元是内部交易形成的出售方营业成本,抵销的存货200万元是内部交易虚增的购买方存货账面价值,也是内部交易损益的金额。




如果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当期又对外出售给第三方了呢?承接上例,假设出售方将原价8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货款现付。购买方将采购到的商品1000万元以1500万元又销售给了第三方。那么出售方和购买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出售方:


借:营业成本800
  贷:存货 800
借:银行存款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购买方:
借:存货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借:银行存款1500
  贷:营业收入 1500
借:营业成本1000
  贷:存货 1000


出售方+购买方:


借:营业成本800
   银行存款 1000
存货 1000
银行存款 1500
营业成本 1000
 贷:存货800
     营业收入1000
     银行存款 1000
     营业收入 1500
     存货 1000


简化后:


  借:营业成本800+1000
      银行存款 1500
    贷:营业收入 1000+1500
        存货 800


这就是内部交易给交易双方带来的影响,从合并主体的角度,商品从出售方出售给购买方后当期再卖给外部第三方,视为合并主体当期对外出售了该商品。从合并主体的角度,只确认该商品进入合并主体时的原始成本800万元,只确认该商品最终卖给外部第三方时的营业收入1500万元。所以从合并主体的角度,其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营业成本 800
    银行存款 1500
   贷:营业收入 1500
       存货 800


所以应该在上述“出售方+购买方”的会计分录基础上做相应的抵销分录。应该抵销借方营业成本1000万元,贷方营业收入1000万元。
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1000
   贷:营业成本 1000


这个抵销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和营业成本1000万元正好是内部交易时的交易价款。


如果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又对外出售给第三方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仍然留在了购买方,这种情况又如何处理合并主体的会计分录呢?承接上例,假设出售方将原价8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货款现付。购买方将采购到的商品向外部第三方出售了60%,剩余40%未对外出售,销售部分的毛利率为33.3333%。


在部分对外出售的情形下,可以将出售部分和未出售部分独立分开来看。对外出售的部分占比60%,未对外出售的部分占比40%。
未对外出售的部分(40%):
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400(1000*40%)
    贷:营业成本 320(800*40%)
        存货 80(200*40%)


对外出售的部分(60%):
抵销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600(1000*60%)
   贷:营业成本600( 1000*60%)


将上述两部分的抵销分录相加:


借:营业收入1000(1000*40%+1000*60%)
  贷:营业成本 920 (800*40%+1000*60%)
      存货 80(200*40%)


所以,不管是最终完全对外销售,或是完全没有对外销售,还是对外销售了一部分,在合并主体看来所需要做的抵销分录,抵销的营业收入金额均是内部交易的价款,抵销的存货为未实现对外销售部分的存货的增值金额,也是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如果完全对外销售视金额为零)。抵销的营业成本可以倒挤出来,
实际上抵销的营业成本是将未对外销售部分的存货成本(原始成本*未对外销售的比例)与对外实现销售部分的存货成本(内部交易价款*对外销售的比例)加总。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倒挤)
      存货 (本期内部交易损益*本期期末剩余未对外实现的比例)




再拓展一下,假如内部交易在当期对外销售60%,当期剩余40%的部分在第二个会计年度全部实现对外销售。那么如何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抵销分录呢?


首先,对于上一期对外销售60%的部分,按照上面的分析,应编制抵销分录,在第二个会计年度,应将损益类项目改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1000*6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 1000* 60%)
对于上一期未对外销售40%的部分,应抄写抵销分录,在第二个会计年度,将损益类项目改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80(营业收入 1000*40%-营业成本 800*40%)
    贷: 存货 80(200*40%)
       
在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外实现销售的部分,将对应存货结转成本时,需要将由于上一期内部交易导致本期中虚增的存货账面价值与虚增的销售成本进行反向抵销。
借:存货80(内部交易损益200*本期销售比例40%)
   贷:营业成本80


将两部分加总后得: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80(营业收入 1000*40%-营业成本 800*40%)
  贷:营业成本80


假如内部交易在当期对外销售60%,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外销售30%,第三个会计年度对外销售10%。那么如何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呢?


第一年的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1000(1000*40%+1000*60%)
  贷:营业成本 920 (800*40%+1000*60%)
      存货 80(200*40%)


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外销售了30%,还剩余10%。首先将第一年的抵销分录抄写后,将损益类的项目改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80(营业收入 1000*40%-营业成本 800*40%)
    贷: 存货 80(200*40%)


然后将第二个会计年度里对外销售的部分,因内部交易导致当期结转的存货与成本中虚增的部分进行反向转回:
借:存货60 (内部交易损益200*当期销售的比例30%)
  贷:营业成本 60


将该两部分加总得: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80(内部交易损益200*当期期初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10%)
   贷:营业成本60
       存货 20(内部交易损益200*当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10%)


第三个会计年度,将第二年的抵销分录抄写后,将损益类的项目改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20
  贷:存货20


当期对外销售剩余的10%,因内部交易导致当期结转的存货与成本中虚增的部分进行反向转回:
借:存货20
 贷:营业成本 20


将两部分加总后得: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20
  贷:营业成本 20


所以,对于以后年度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时,如果没有再发生新的内部交易时,其抵销分录可以总结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初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贷:营业成本60 (内部交易损益*当期对外销售的比例)
       存货(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再复杂一点,假如在以后会计年度双方又发生了新的内部交易时,该如何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呢?
还是分两部分来看,一是过往年度发生的内部交易在本年度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往年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初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贷:营业成本(内部交易损益*当期对外销售的比例)
       存货(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二是当年新发生的内部交易,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倒挤)
      存货 (本期内部交易损益*本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将两部分加总后得: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往年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初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营业收入(本期内部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倒挤)
      存货(过往内部交易损益*当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本期内部交易损益*本期期末剩余未对外销售的比例)


综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对内部交易编制抵销分录,抵销的内容是从合并主体的角度来看,抵销内部交易对交易双方的报表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内部交易中未对外实现的部分,视为该内部交易完全没有发生,即对出售方形成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购买方虚增的存货均进行抵销。而内部交易中对外实现的部分,在对外销售时所减少的存货与结转的成本中,因为内部交易而虚增的部分也要抵销。


既然内部交易在合并报表编制时要进行全额抵销,那么我们在编制抵销分录之前调整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净利润的调整分录中,就不再考虑内部交易了。也就是说,子公司的净利润中如果包括内部交易所形成的内部交易损益,在调整分录里不与处理。
如果抵销内部交易的抵销分录时,实际上该内部交易形成的损益是属于子公司的,本质上就是抵销掉了子公司的净损益。但是如果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时,因为该内部交易是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逆流交易,少数股东对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认可,故而需要将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里抵销的子公司净损益予以恢复。
借:少数股东权益(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如果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为负数,则借贷相反。




合并报表永远是从合并主体的视角来看待内部交易的。如果交易对方是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交易方有其他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交易双方发生的内部交易如何处理呢?


首先来看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投资方与作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被投资方,其内部交易如何确定?因为投资方在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按照权益法,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和净损益。即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乘以投资方持股比例的部分视为投资方自己。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发生交易时,该交易的一部分视投资方在与自己交易,即为内部交易。假设投资方持有被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20%的股份,那么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发生交易时,该笔交易的20%即视为投资方与自己进行交易,即为内部交易;但是该笔交易的另外80%视为投资方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其他股东之间发生的,不属于内部交易。


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内部交易对投资方造成的影响进行抵销。
如果是顺流交易,该内部交易增加投资方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被投资方的存货。被投资方的存货增加视为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所以顺流交易对投资方造成的影响就是增加投资方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然而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上已经就内部交易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减少投资收益,减少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进行恢复。所以顺流交易中未对外实现部分的合并抵销分录有两笔:


抵销内部交易对投资方的影响: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恢复个别报表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将以上两个加总后得: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假设被投资方将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对外销售了一部分,首先对于没有对外销售的这一部分,仍然与上面分析的一样。


对于实现对外销售的这一部分,那么该部分内部交易对投资方造成的影响是增加了投资方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了被投资方销售商品时结转的营业成本。被投资方结转的营业成本增加视为被投资方净利润的减少,也减少了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但是对外实现销售的这一部分内部交易,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上不作调整。所以顺流交易中对外实现的部分只有一笔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综上,对于顺流交易而言,不论内部交易是否对外实现销售,如果投资方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其合并抵销分录均为: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这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是对外实现销售和未对外实现销售两部分的总和,即全部内部销售金额乘以持股比例。


如果是逆流交易呢?则该内部交易增加投资方的存货,增加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增加视为投资方的投资收益增加。该增加的部分需要进行抵销。然而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上对内部交易已经进行了调整(减少投资收益,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该部分则需要进行恢复。所以对于未实现对外销售的逆流交易,也是两笔分录:
抵销内部交易对投资方的影响:
借:投资收益(被投资方虚增的内部交易损益)
  贷:存货(投资方虚增的存货账面价值)


恢复投资方个别报表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虚增的内部交易损益)
  贷:投资收益(被投资方虚增的内部交易损益)


将以上两笔分录加总后得: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虚增的内部交易损益)
  贷:存货(投资方虚增的存货账面价值)


如果逆流交易对外实现了一部分,剩余一部分未对外实现,那么未对外实现的部分与上面的分析一样。
但是对外实现的逆流交易部分对投资方和被投资方有哪些影响呢?对外实现的逆流交易,是从被投资方销售给投资方,再从投资销售给外部第三方,站在投资方的角度看,视为被投资方直接对外销售。二者的差异如下:
被投资方销售给投资方:
借:银行存款内部交易价款)
  贷:营业收入(内部交易价款)
借:营业成本(原始账面价值)
  贷:存货(原始账面价值)
投资方销售给外部第三方:
借:银行存款(对外销售价款)
贷:营业收入(对外销售价款)
借:营业成本(内部交易价款)
  贷:存货(内部交易价款)


被投资方销售给投资方+投资方销售给外部第三方:
借:银行存款(内部交易价款)
   银行存款(对外销售价款)
营业成本(原始账面价值)
   营业成本(内部交易价款)
   贷:存货(原始账面价值)
营业收入(内部交易价款)
营业收入(对外销售价款)
存货(内部交易价款)


而如果是被投资方直接对外部第三方实现销售:
借:银行存款(对外销售价款)
   营业成本(原始账面价值)
贷:营业收入(对外销售价款)
      存货(原始账面价值)


二者的差异为:
借:银行存款(内部交易价款)
   营业成本(内部交易价款)
贷:营业收入(内部交易价款)
存货(内部交易价款)
该差异本质上是存货在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进行了一次平价的转让,对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均没有影响。所以从合并报表的角度,对外实现的逆流交易与被投资方直接对外销售的效果是一样的。而且在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上也不调整被投资方的净损益及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所以合并报表上也不予处理。故而逆流交易只需要考虑停留在投资方内部未对外销售的部分。


这里再复杂一点,如果未销售部分在以后会计年度实现了销售,对于实现销售的部分,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使用权益法在投资方个别报表里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都是一样的处理。就是在内部交易发生当期,将全部未对外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扣减,以后会计年度里实现了对销售,以后销售的当期再加回来。
假设投资方持有联营企业20%的股份。投资方向联营企业出售一批存货,该存货的成本为800万元,出售价格为1000万元,当期未实现对外销售。第二个会计年度,联营企业将批存货对外销售了60%,出售价格为900万元。第三个会计年度,联营企业将该批存货对外出售了30%,出售价格为450万元。第四个会计年度,联营企业将该批存货对外出售了剩余的10%,出售价格为150万元。


在计算投资方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该内部交易的调整分录为:
第一年:
借:投资收益4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未对外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1000*20%-800*20%)


第二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 (对外实现销售的内部交易损益 (1000*20%-800*20%)*60%)
  贷:投资收益 24


第三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对外实现销售的内部交易损益 (1000*20%-800*20%)*30%)
  贷:投资收益 12


第四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对外实现销售的内部交易损益 (1000*20%-800*20%)*10%)
  贷:投资收益 4


可以看到,如果将这四年的会计分录相加,则完全相抵,也就是说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对外全部实现销售以后,内部交易损益在个别报表上的影响也就完全没有了。


如果是投资方要连续编制合并报表呢?我们还是一年一年来看。
第一年的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全部未对外实现销售,根据上面的分析,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要分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
顺流交易:
借:营业收入(内部交易形成的投资方收入)
  贷:营业成本(内部交易确认的投资方成本)
      投资收益(内部交易损益)


逆流交易: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虚增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贷:存货(投资方虚增的存货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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