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管理人追回的甲公司董事张某侵占的公司财产 B.甲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C.甲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甲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承租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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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3-16 23:06 发布 472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3-16 23:07
D (1)选项A: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计入债务人财产;(2)选项B: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3)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担保物),计入债务人财产;(4)选项D: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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