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有一笔分录写错了,本应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费) 100元 却写成了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元,上月结转已交税金的时候 这个金额是正确的,纯属录分录的时候粗心选错了。其他都正确;现在我要调整分录,写: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费) 100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费) 100元但是现在结转税金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应交税费-增值税(已交税金)请问,这个月的结转税金的时候,金额要包括上个月写错的100元吗? 或者 结转的时候该怎么写分录?把这个100元 写在哪个科目下?
-Promise °
于2018-04-06 14:38 发布 82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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