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自建厂房,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400000,相关进项税额68000。为什么领用的时候把它考虑为库存商品,随后还要按领用原材料考虑40%的进项税额转出?不明白为什么不按一种属性考虑呢?
天涯海角
于2018-04-08 13:26 发布 197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4-08 13:31
由于是企业自产产品是要准备销售出去的,所以会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但是由于企业自建厂房领用了库存商品,所以还是要40%的进项税额转出。这就是增值税规定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因为税法规定视同销售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营改增后可以抵扣不需计销项税,而领用的进项分期抵扣。
2018-04-08 18:11:46
不用的 可以抵扣的
2018-03-20 08:29:15
由于是企业自产产品是要准备销售出去的,所以会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但是由于企业自建厂房领用了库存商品,所以还是要40%的进项税额转出。这就是增值税规定了。
2018-04-08 13:31:27
你好,这里只是由原材料,库存商品金额转到了固定资产,是内部转让,不需要做转出或销项税额处理的
2018-08-24 21:11:29
库存商品用做在建工程,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要转出吗
2015-10-26 1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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