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4-01 19:19

您好,好的
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

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

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总股数)×5(要选的董事人数)=5000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5000*51%),其他9名股东合计拥有2450票。

根据累积投票制,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即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选出当选的董事而不是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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