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某油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部在甲省A地,下设三个分公司分别是甲省A市A炼油厂、甲省B市B油田、乙省C油田。A炼油厂销售自产的甲醇汽油5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12吨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 问题: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吗?
绝对yes
于2024-04-08 10:23 发布 7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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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4-08 10:29
我们要明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定义。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某些特定行为虽然未发生直接的货物销售行为,但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额。这主要是为了防范税收漏洞,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完整。
对于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这一行为,虽然从表面上看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货物销售,但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这种内部移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处理。这是因为,如果不将其视为销售,那么企业可能会通过内部移送来规避销售产生的税收,从而损害税收的公平性。
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这意味着A炼油厂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就这部分移送的甲醇汽油计提销项税额。
所以,A炼油厂的这一行为是增值税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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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在销售的。364万*9%加14170/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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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增值税的附表一是用的不含税的金额。
2018-11-01 14:21:34
)计算B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00+60)/(1-30%)*30%=154.29
2023-11-12 15:39:05
你好,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该金店采应缴纳的消费税=44×5%=2.2(万元)。
2021-10-27 09:21:27
你好,同学!
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
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40000*0.5%2B[11500%2B10530/(1%2B17%)]*20%=20000%2B4100=24100(元)。 甲类啤酒适用税额为220元/吨,因此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90*220=19800(元),该酒厂2016年应纳消费税税额=24100%2B19800=43900(元)。
2021-08-24 16: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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