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胡东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CMA,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4-08 17:36

企业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所收到的红股派息,在税务处理上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

首先,关于增值税,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由于股息、红利并非商品流通或劳务服务产生的增值,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具体的税法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通常被视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如果企业从另一家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2个月),则这部分收入可以免税。但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其分红收入可能需要缴税。

小丑鱼🛀 追问

2024-04-08 17:39

好的,感谢老师

胡东东老师 解答

2024-04-08 17:40

不客气同学,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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