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公司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申报高新企业,从而获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得到了政府方的补贴金。在无任何实际性研发活动或者实际仅一两个专利申请的背景下,这是否属于骗税偷税?被稽查过程中,作为涉及财务会计岗,应该怎么避免承担这里的风险?
十一
于2024-04-13 10:23 发布 188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4-04-13 10:28
你好,这种情况是属于骗税偷税情况的。作为涉及财务会计岗,明确自己只是辅助这项工作,这些工作内容事项都是老板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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