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用于在建工程。该批消费品成本为300万元,计税价格为500万元。该批消费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据此计算,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万元。 营改增后,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不再视同销售,以产品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300+500*10%=350(万元) 500*10%是什么?消费税?消费税为什么计入成本?
放弃释然
于2018-04-12 17:12 发布 6285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18-04-12 23:15
您好:
500*10%是消费税,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所以计入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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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这个可以抵扣
2023-11-13 11:04:20

你好,80+100×10%+10
2019-11-02 16:26:08

学员你好,在建工程成本应增加=80+100*0.1+10=100
2021-12-02 17:27:35

同学你好,这样理解的对吗?——是对的;
2022-04-25 09:41:40

在建工程成本应增加的金额为
80 +100*(17% +10%) +10*(1 +17%)=118.7
将自产产品、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两者在增值税计算上是有所区别的。
前者要按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后者是按购入成本进项税额转出。
2020-02-18 1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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