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不是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都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了吗?为什么要从第6年起才缴纳呢?
me_小丫头
于2018-04-14 15:19 发布 1952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