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4-20 14:14
1.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即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依照税法调整的项目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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