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原会计在核算工地临时工工资时,有时就直接计入成本:借:工程施工 贷:现金 有时是先计入应付工资,后结转成本: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工资结转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工资。 我的问题是:1、这两种帐务处理方法哪一种方法更 有利于企业? 2、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对税务是否有影响?若有影响,影响在哪方面?
心晴
于2024-04-27 08:04 发布 218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平时归集借:工程施工,贷:银行存款,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
2017-03-06 08:23:21

您好,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后结转成本,依据是按收入确定的完工百分比,以及预算总成本。
2019-01-24 22:28:17

完工百分比法 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来结转
2019-07-29 10:17:57

你好,如果确认了收入就需要结转成本
如果当月没有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没有确认收入,就不需要结转成本的
2019-08-19 18:54:14

甲供材的情况下材料应该是出包方入账。
2017-09-23 18: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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