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租赁手机的企业,平时给用户开的发票是增值税普票,金额是租金+保险的,按金额的50%开租赁费,50%开服务费的;后来用户有买断手机的,开成租金+保险+买断价的了,这样开给用户的发票金额就变大了,这个属于虚开发票吗?
Lily
于2018-04-16 22:21 发布 1673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4-16 22:32
你好,这个不属于虚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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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专票或普票都属于虚开发票。
2019-10-10 10:39:18

可以的,可以开普票给对方
这个不是出口发票
2020-11-12 16:26:13

那这种多开的金额有关系吗?正确的开法应该是怎样呢
2018-04-16 23:22:21

你好,需要看你税局给你核定的最高开票限额,发票份数是多少
一般是没有限制的
2018-05-24 09:51:59

你好,是错的
2016-11-17 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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