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利润总额为16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6月购入一台设备,原值为120万元,按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类设备应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期限为5年,预计无残值。2017年12月甲公司被税务局罚款3万元,全年发生的超标的业务招待费为4万元。要求:若2017年无其他影响递延所得税的业务发生,计算甲公司2017年所得税费用,应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亚萍
于2018-04-19 13:18 发布 2211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4-20 11:53
同学,你好
1)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设备的账面价值=120-120*2/5*0.5=96(万元)
2)按直线法计算设备的计税基础=120-120/5*0.5=108(万元)
3)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108-96)*25%=3(万元)
4)2017年调整后的利润=1600+3+4=1607(万元)
5)2017年应交所得税=(1607+120*2/5*0.5-120/5*0.5)*25%=404.75(万元)
6)确认所得税费用=404.75-3=401.75(万元)
7)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40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04.75
8)当然,还有一个粗暴的计算(验算)方法
所得税费用=(1600+3+4)*25%=401.75(万元)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Thanks and best regards,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方老师 解答
2018-04-20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