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5-16 14:55

1.原则上:这两个金额不应该在23年全额减出来。因为它们是分别属于22年和23年的研发支出,应该按照各自发生的年份进行会计处理。
  2.实际操作:对于22年的54665.21元,它应该在22年的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如果当时没有调整,那么现在可能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如调整分录)进行更正。对于23年的110014.66元,它应该在23年的财务报表中正确反映,即当研发活动产生的产品被销售时,从销售收入中减去相应的研发材料成本。
  3.例外情况:如果公司的会计政策或相关法规允许对以前年度的会计错误进行追溯调整,并且这两个金额确实是由于会计错误或遗漏导致的,那么可以在23年进行追溯调整。但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处理,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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