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去年,省财政厅委托省战略投资公司对我公司投入750万元作为优先股,在去年年底我公司为其支付36333.33元优先股股利,没有任何收据的情况下做帐为借:其他应收款——战略投资公司36333.33,贷:银行存款36333.33,现在要做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这笔账务该如何做分录。请老师指导!
冯天祥
于2018-04-22 14:56 发布 662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4-24 16:59
您好,优先股股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并不影响汇算清缴。以公司的相关决议文件为原始凭证,可以参考做以下分录、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借: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 贷:其他应收款——战略投资公司 。感谢您的提问,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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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祥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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