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5-24 13:36

您好,可以的呀,3年,3年中我们有追款,这个诉讼时效就没有开始,从不追款时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颖颖和奕奕 追问

2024-05-24 13:44

没看懂,老师我们没有催过款   还能去催吗   3年中我们没有追款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5-24 13:47

您好,那这个3年可能就过了,现在去催款嘛,等对方的回复也是可以的

颖颖和奕奕 追问

2024-05-24 13:54

对方不还,我们也没有办法了吧,过了3年了,然后我们只能坏账处理了吧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5-24 13:55

您好,是的,坏账这个损失我们还不能税前扣除的,因为对方没有注销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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