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整跨年事项(22年跨23年,22年部分费用未计提,导致直接计入23年费用):一、期初调整(借:在建工程/待摊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二、期末调整(借:在建工程/待摊费用 贷:管理费用)(说明,原费用未做损益直接计入在建工程待摊,后会计政策修改,要求将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这块计入管理费用)。理解不了,期末调整不应该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款来冲销么?请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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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5-28 08:54 发布 176次浏览
- 送心意
婵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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