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4-27 16:27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fuuwhb 追问

2018-04-27 16:32

是按月报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18-04-27 16:33

你好!看税局核定,有按月,也有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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