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7年第四季度销售额未达9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我做账时忘记在12月末把第四季度借方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111.64元结转到营业外收入了。今年4月初不做了这笔增值税结转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那我现在做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应增加2111.64元,是应该在汇算清缴的哪张表上增加,时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营业外收入直接增加2111.64吗?
小熊
于2018-04-28 13:31 发布 10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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