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2010年购入非营运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现在要处置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姜姝
于2024-06-20 15:08 发布 2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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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6-20 15:11
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2010年购入非营运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现在要处置,应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简易计税方法:如果符合简易计税方法的条件,可以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在开票环节,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计税方法:如果不符合简易计税方法的条件,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在开票环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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