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6年的时候有几笔私募基金的收益:管理费20万、认购费15万和业绩报酬30万,一共是65万,当时是记账公司记账,都做得是投资收益科目: 1、 没有缴纳增值税。 2、 财税2008 1号是基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我在2016做汇算清缴时都做得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65万。 目前情况:我前几天去了国税局,专管员认为管理费、认购费、业绩报酬都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要我缴纳65万的增值税,我怎么做账呢? 我又去了地税局,地税局认为业绩报酬30万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说的。在2017年汇算清缴中我应该怎么做呢?
刘泳杉
于2018-05-03 14:09 发布 87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兼营这个不是免税可以开专票
2020-07-23 08:26:28
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 不免所得税,这个是需要交所得税,
2019-10-09 16:25:17
你好,是60000
2016-05-30 15:53:11
不免的啊
2018-03-19 18:12:18
对的是的,需要这么做的。
2022-03-14 14:05:3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