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上述远东加工厂加工的烟丝,生产为甲类卷烟60箱,销售给商场,每箱1万元(不含税),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有毅力的秋天
于2024-07-01 15:00 发布 7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7-01 15:07
首先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 = 60×1×13% = 7.8(万元)
接下来计算消费税:
1.销售甲类卷烟的消费税 = 60×1×56% + 60×150÷10000 = 33.6 + 0.9 = 34.5(万元)
2.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消费税时可以扣除之前已纳的消费税。但题目中未给出远东加工厂加工烟丝环节的相关消费税信息,所以无法准确计算扣除的消费税金额。
所以,增值税为 7.8 万元,消费税为 34.5 万元(暂未考虑可扣除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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