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7-01 15:21

同学,你好
你是销售方吗?

星星 追问

2024-07-01 15:26

我单位是销售方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7-01 15:27

同学,你好

合同违约金分为两种情况:
  1.违约金构成“价外费用”的,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比如,交易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但是采购方因为资金暂时紧张,导致付款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晚,采购方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是在双方交易已经达成的情况下,构成了“价外费用”,销售方需要缴纳增值税。
  2.违约金没有构成“价外费用”的,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比如,双方签署合同后,交易尚未发生,某一方因为自己单方面的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依照合同约定,违约的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了违约金。由于该项违约金是没有交易业务发生,所以不能构成“价外费用”,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星星 追问

2024-07-01 15:29

合同履行一部分  ,之后因为对方原因停工了,法院判决回来的违约金 ,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7-01 15:30

同学你好
没有构成“价外费用”的,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星星 追问

2024-07-01 15:42

老师,这种属于价外费用吗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7-01 15:42

同学,你好

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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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你是销售方吗?
2024-07-01 15:21:25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留言所述情形,由于房地产转让行为并未发生,违约金不属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0-08-10 00:28:23
你好,是的,1、增值税应税项目中收取的滞纳金,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应当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019-06-13 17:40:09
您好,是需要交纳的
2021-12-22 15:19:09
    公司与购货方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7-06-08 10: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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