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7-04 09:10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并开具了专票,在增值税申报表上的填列方式如下:


首先,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然后,计算出减征的1%税额(即含税销售额÷(1+3%)×1%),填列在该申报表的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这样填写既符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收政策,也能解决与利润表收入不符的问题。


需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在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申报纳税。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填写示例(假设出售固定资产的含税销售额为103,000元):


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03,000÷(1+3%)×1%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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