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分公司,在分公司成立之前总公司拿分公司的6万作为营运资金,现在分公司单独核算做账了,现在总公司把剩余的资金退还分公司,分公司该如何做账呢
随遇而安
于2018-05-05 18:34 发布 165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05 18:46
您好,在分公司成立之前拿到的钱,总公司做账,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分公司,或者交钱人的姓名。退回分公司时,借;其他应付款-分公司,或者交钱人的姓名,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分公司收到这个钱时,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或者交钱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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