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7-12 09:52

律师事务所涉及到费用扣除个税的发票,通常发票名称应开具给律师事务所。


因为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相关费用的支出和扣除一般是以事务所的名义进行核算和管理的。


例如,某律师事务所在支付某项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时,需要扣除个税,开具的发票名称应当是该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吴佳莹-吴舒娅 追问

2024-07-12 09:56

那从哪些知识可以了解到可以扣除的范围和额度,还有规定?

朴老师 解答

2024-07-12 10:03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范围、额度和规定,主要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等相关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该规定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提成律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 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
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其他费用和列支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 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吴佳莹-吴舒娅 追问

2024-07-12 10:07

是不是要确定在办理这家企业的案件确实涉及到这些费用?是全额扣除还是按35%的比率扣除呢?

朴老师 解答

2024-07-12 10:12

同学你好
要确定在办理企业案件中涉及的费用是否能够扣除以及扣除的比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相关规定。


首先,必须明确这些费用的性质和用途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扣除范围。如果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才有扣除的可能性。


对于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提成律师,其从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通常为 35%。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在符合一定条件和规定的前提下。


例如,律师 A 是提成律师,其分成收入为 10 万元,若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办案支出凭证,且符合扣除条件,那么其可扣除的办案支出费用最高为 3.5 万元(10 万元 × 35%),剩余部分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如果不能满足相关条件或费用不符合规定,可能无法按照 35%的比率扣除,甚至可能无法扣除。

吴佳莹-吴舒娅 追问

2024-07-12 10:26

老师,是不是要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才能扣除呢?需要什么证明吗?比如,这家企业代理的案件就由这家企业开出有效的所发生的费用吗?

朴老师 解答

2024-07-12 10:33

对的

这个得有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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