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那是不现在的小规模企业是不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球球🤗
于2018-05-09 11:42 发布 142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都是可以减免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
2018-05-09 11:43:50
不用做计提的分录
2016-04-06 19:50:29
你好!是按不含税来看的了。
2019-07-12 15:27:49
包括建筑安装业,不分行业
2018-07-11 13:03:45
在2019年,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0分)
A
按月纳税非居民企业,当月在中国境内累计销售额为11万元
B
按月累计计算销售额的自然人,当月销售额9万元
C
按月纳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额8万元
D
按季度纳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季度销售31万元
参考答案:B,C
2019-09-21 16:47:0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