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金融资产计提当年利息会计分录是不是现在需要变更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最新准则是这样吗? 还是有别的,老师帮忙写一下最新的会计分录。 谢谢老师
不忘初心
于2024-07-25 15:09 发布 25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7-25 15:11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各类金融资产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
1.初始计量: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后续计量(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利息调整摊销额,也可能在借方)
3.后续计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利息调整摊销额,也可能在借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计提利息时(这里的利息通常指债券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如果属于债务工具(其他债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的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如果属于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则不存在计提利息的情况。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