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月30日将闲置的一处商业用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半年,从7月起李某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5000元,发生准予抵扣的税费875元;此外,7月份对房屋进行简单修缮,发生修缮费2200元。 7、8月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875-800-800)×20%×2=1010(元), 9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875-600-800)×20%=545(元), 10~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875)×(1-20%)×20%×3=1980(元), 李某出租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10+545+1980=3535(元)。 7.8.9月,为什么要减两个800呢
武月红
于2024-07-25 17:19 发布 4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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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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