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红色圈起来的部分为什么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呢?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不是要加上营业外收入的么第4题答案那里为什么没有加上题目中的20万罚金呢?鄙视说罚金不允许扣除么?
佛光普照
于2018-05-09 21:29 发布 108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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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09 21:31
题目:甲企业为居民企业。2017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广告费支出500万元。 (3)支付司法机关罚金2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4)直接向某希望小学捐款100万元,计提准备金50万元,未经税务机关核定。 (5)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0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甲企业在计算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5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0万元
C.广告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500万元
D.广告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15万元
你的答案:A,C
参考答案:A,C
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此类)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属于此类)和投资收益。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4000+100)×5‰=20.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5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际发生额<销售(营业)收入×15%=(4000+100)×15%=615(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500万元。
4.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1719.5万元
B.1699.5万元
C.1669.5万元
D.1549.5万元
你的答案:B
参考答案:C
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产品销售收入)+1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接受捐赠收入)-20.5(业务招待费支出)-500(广告费支出)-10(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2000(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1669.5(万元)。
邹老师 解答
2018-05-09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