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核定征收,2014年签定合同100万购买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贷:银行40万,暂估60万。开进40万发票,60万进暂估应付款。从2014年开始按100万开始摊销购进无形资产。60万发票始终没有进来。。。2017年12月,将60万暂估红冲回去。借:无形资产-60;贷:暂估应付-60 老师,汇算清缴时,是不是要把这部分摊销的费用给纳税调整了。
菲童牛宝
于2018-05-10 11:38 发布 557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