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工资当月计提下月发放。2016年应付工资期初贷方余额400万,期末贷方余额600万。2016年12月工资在2017年1月发放360万,2015年12月工资230万元在2016年1月发放。2015年应付工资期初贷方余额220万,期末贷方余额400万元,汇算清缴2015年所得税申报时纳税调增180万。请问汇算清缴2016年所得税时工资纳税调增还是调减多少?计算过程给看一下好吗?
汤荣平
于2018-05-11 06:47 发布 622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岳老师 解答
2018-05-11 09:05